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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周刊誹謗案 和解無望

2002年03月12日 10:07

  中新網(wǎng)香港3月12日消息:臺北訊,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將再度開庭審理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周報誹謗案,由于雙方和解無望,而且,最后關鍵證人、前“總統(tǒng)府”秘書曾昭明昨天下午托人向法官賴泱樺請假,賴泱樺認為曾昭明屢傳不到,之前已被罰款,考慮曾人在英國深造,法院拘提不到,決定今天辯論終結此案。

  據(jù)聯(lián)合報報道,法官依慣例發(fā)傳票給呂秀蓮及新新聞社長王健壯等當事人及律師,今天仍將發(fā)放旁聽證進行安全管制。呂秀蓮的律師之一王如玄昨晚指出,呂秀蓮出庭的底線是“曾昭明若說出對她不利的證詞,需要與曾昭明對質(zhì)”,由于法官決定不再傳曾昭明,此案將辯結,所以,呂秀蓮今天不會出庭。

  新新聞昨天傳真答辯狀給法院及呂的律師參考,并希望能拘提曾昭明。不過,賴泱樺認為法院該做的都做了,認已無傳喚曾昭明的必要,而且,法院不可能派人至英國拘提曾昭明,因此昨天分別通知兩造今天辯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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