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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童新加坡被害案續(xù):案犯不服死刑判決上訴

2005年11月22日 11:30

  中新網(wǎng)11月22日電 下個月滿24歲的卓良豪(外號“阿豪”),在8月26日被判謀殺8歲中國籍女童黃娜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因不服死刑判決,卓良豪于21日到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上訴。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發(fā)自新加坡報道,審訊在21日上午開始。首先陳詞的是代表卓良豪的律師。他主要以“黃娜不是阿豪致死的”,和“阿豪患有精神分裂癥”2個重點,為卓良豪辯論。該律師花了大約20分鐘,闡述這2個重點。此后,控方對此進行反駁。聆聽了兩方的陳詞后,楊邦孝大法官宣布保留判決,擇日再判。這也意味了卓良豪的生死未有定奪。

  對此,受害女童黃娜的父母均感到失望。黃娜的繼父鄭文海在電話中沉重的說:“今天沒有最后的判決,確實感到有點失望。如果今天有上訴的最后結果,那么也算是給這起案件一個完結,我們才能夠真正的重新開始!

  黃娜是在去年10月10日失蹤,阿豪是在同天下午1時40分和晚上10時之間,于巴西班讓果菜批發(fā)中心第15座一個儲藏室里殺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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