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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授權非法竊聽有先例 克林頓也曾簽類似命令

2005年12月21日 14:23

  中新網12月21日電 據德魯吉網站報道,布什總統授權國家安全局在沒有獲得法院批準的情況下對在美國的美國公民和外國人實施竊聽行動的事件是有先例的,克林頓和卡特總統都曾簽署行政命令授權司法部長在沒有獲得法院批準的情況下實施搜查和竊聽行動。

  克林頓總統1995年2月9日簽署的行政命令允許司法部長在未獲法庭批準的情況下實施搜查行動。行政命令稱:“司法部長獲得了在沒有法庭命令的情況下批準搜查行動的授權。”

  《華盛頓郵報》對此發(fā)表的報道稱,搜查行動的范圍不僅被擴大至美國公民的住所,而且根據司法部官員的措詞,政府還可以對“不太可能發(fā)現涉及美國公民情報的場所”進行搜查,政府可以在沒有獲得法庭命令的情況下使用機密的諸如紅外感應器這樣的電子監(jiān)視設備來對美國公民的住所進行監(jiān)視。

  克林頓政府的司法部副部長戈爾利克認為,總統擁有為收集外國情報而下令在沒有獲得法庭許可的情況下實施搜查行動的內在授權。

  政府曾于1993年6月和10月對中情局雙重間諜奧爾德里奇·埃姆斯的住所進行過搜查和竊聽行動,這兩次行動都沒獲得聯邦法庭的許可證。卡特總統于1979年5月23日簽署的行政命令稱:“司法部長獲得了在沒有取得法庭命令的情況下批準實施旨在收集外國情報的電子竊聽行動的授權。”

  布什總統17日承認,他在沒有獲得正常法庭批準手續(xù)的情況下就授權國家安全局對在美國的美國和外國公民實施了竊聽行動。人權組織和一些議員對此提出了批評意見,他們指控布什違反法律。

  布什19日稱,他將繼續(xù)授權國家安全局監(jiān)聽電話。他說“作為美國總統和總司令,我有憲法賦予的責任和憲法權威保護我們的國家!(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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