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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見 北院裁定駁回

2006年06月07日 15:11

    5月29日,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臺北“地檢署”借提應訊。趙建銘因弊案于本月25日被收押禁見。圖為載著趙建銘的警備車開始離開臺北“地檢署”返回看守所,警察在前清理通道。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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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6月7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經(jīng)法官征詢檢察官意見,審酌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有事證待查,趙建銘仍有串證、湮滅證據(jù)之虞,當時羈押理由尚未消滅,因此,裁定駁回趙建銘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見的聲請。

  趙建銘涉臺開內(nèi)線交易案遭收押禁見,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見,臺北地方法院發(fā)言人劉壽嵩今天表示,趙建銘提出聲請,希望能夠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見,但經(jīng)法官檢視卷證和征詢檢察官意見,檢察官認為,尚有證人待傳,相關資金來源交代并不一致,仍須比對內(nèi)線交易相關資料,趙建銘仍有串證、湮滅證據(jù)之虞,當時羈押理由尚未消滅,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趙建銘今年五月二十五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近日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見,趙建銘同時主張,妻子即將臨盆,因他在押身心受到莫大影響,法院認為,這主張與法院原本裁定羈押禁見原因無關,且羈押理由尚未消滅,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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