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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媒體高度關(guān)注陳水扁的辯解:一審有罪就下臺

2006年11月06日 19:06

  中新社臺北十一月六日電 (記者陳立宇 邢利宇)臺灣當局領(lǐng)導人陳水扁五日晚召開記者會為自己和因涉嫌貪污被檢方起訴的妻子吳淑珍辯解,此間媒體高度關(guān)注,即時播出陳的講話并做出解讀。各主要媒體今天的頭版大標題都不離陳的那句:一審有罪,就下臺。

  《中國時報》頭版頭條的大標題為“扁:一審有罪,下臺”!堵(lián)合報》為“一審有罪,扁才下臺”。《自由時報》為“一審吳淑珍判有罪,扁就下臺”。《工商日報》為“扁:一審有罪我下臺”。《經(jīng)濟日報》為“扁:一審有罪,就下臺”!短O果日報》頭版的大標題為“一審有罪,即下臺”。多家報紙還就此發(fā)表了社論。

  《中國時報》的社論說:“ 陳水扁‘向人民報告’:吳淑珍一審若判有罪就下臺,這句宣示當然意在消卸眼前的逼退壓力,但他更直接的傳達訊息就是:‘我不下臺!’而且將戰(zhàn)線推到一審了!至于這一個半小時的‘向人民報告’不斷辯稱是‘認知不同’、有‘程序瑕疵’,簡單地說,不僅沒有澄清他被起訴的違法貪污,更公開承認他利用職位在不當濫權(quán)。必須說,陳水扁說得更多,更證明他該下臺!

  《聯(lián)合報》的社論說:“昨晚的陳水扁,其舌如簧,卻仍是破綻百出,捉襟見肘。他又標榜薪水減半,卻不能證明他未用發(fā)票貪污;他辯稱‘沒有落入私袋’,但起訴書上卻明明寫著‘(每月一二次)陳鎮(zhèn)慧將現(xiàn)金裝在小信封內(nèi)交由林哲民轉(zhuǎn)給吳淑珍夫人收受’;他又說,所有的錢皆用于‘秘密外交’,但起訴書指出,陳水扁自己也承認曾用‘國務費’買鉆戒贈予吳淑珍,并認為這合于‘饋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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