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廣東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存城鄉(xiāng)區(qū)別 兩者相差六倍
2007年02月09日 14:05 來源:信息時報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存在著城市人和農村人“同命不同價”的現(xiàn)實,最高的城市人賠償金額是農村人的6倍。陳亞汗等14名人大代表對此提交建議,認為在城鄉(xiāng)差距逐步縮小的前提下,仍以戶口性質來決定賠償數(shù)額的標準,很不公平。建議有關部門對廣東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作出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

  死亡賠償城鄉(xiāng)差六倍

  建議指出,據(jù)統(tǒng)計,廣東省2006年發(fā)生交通事故共56100宗,死亡8828人,受傷67000人。粗略估算,在因交通事故傷亡的人口中,農村人口占三分之二以上。按照《廣東省2006年度道路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規(guī)定,深圳地區(qū)、珠海地區(qū)、汕頭地區(qū)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賠償金分別為57.33萬元、37.81萬元、24.45萬元。廣東省其它地區(qū)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賠償金為29.53萬元。

  而農村人在廣東省全范圍因交通事故死亡獲得的賠償金僅為9.38萬元。深圳、珠海、汕頭、省內其他地區(qū)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賠償金比農村人分別高6倍、4倍、2倍多、3倍。

  陳亞汗等代表認為,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一直是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很大的焦點問題,城市人與農村人“同命不同價”的死亡賠償標準意見甚大,普遍認為這有違公平原則。

  高院曾有規(guī)定但不明確

  據(jù)了解,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此前曾作規(guī)定,對戶口在農村但進城做工的農民,在城鎮(zhèn)暫住達到一年左右,殘廢、死亡賠償金等按城鎮(zhèn)居民標準計算。但由于尚未有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在司法實行中,難以徹底解決“同命不同價”的問題,無法實行城市人與農村人統(tǒng)一的賠償標準。

  因此建議省人大牽頭,會同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對廣東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作出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 (記者:魏麗娜、朱小勇、王道斌)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