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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保證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2003年07月22日 06:52

  中新網7月22日電 據中國教育部消息,為進一步做好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工作,保證今年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能順利入學,教育部21日發(fā)出緊急通知。

  經過各方面多年的共同努力,中國目前已經建立起以獎學金(含國家獎學金)、銀行貸款(主要是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并在實踐中取得了巨大成績。只要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完全可以保證每一位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教育部通知指出,當前的主要問題是,少數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領導對這項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宣傳跟不上。為此,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近期要立即對本地區(qū)普通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建設情況以及各項政策的實際執(zhí)行情況組織一次全面、認真的總結和檢查。

  通知要求,每所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責任制,落實專門機構,明確領導分工;要挑選有責任心、有愛心的同志具體負責學生資助工作。凡屬高校自身能實行、能落實的政策與措施,各高等學校要不等不靠主動開展工作,狠抓落實。同時要全力配合銀行部門,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通知指出,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宣傳工作,使國家的各項資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各高級中學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充分利用《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問答》一書,宣傳好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各高等學校必須在招生簡章中寫明學校的資助規(guī)定,必須在發(fā)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寄送有關資助政策的介紹材料;必須采取各種措施確保今年錄取的新生能夠了解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政策,解除入學前的憂慮。凡是在今年寄發(fā)新生錄取通知書時,沒有寄送有關資助政策介紹材料的高等學校,必須補寄。

  通知要求,各高等學校今年新學期開學時,都要一律設立“綠色通道”制度,確保今年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不允許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如發(fā)生這類情況,要追究有關高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于沒有按時報到的新生,學校要查明原因。對由于經濟困難原因而不能入學的新生,學校要采取相應措施,讓他們順利入學。同時,各高等學校要進一步深化勤工助學工作,認真做好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各項工作。今年各高等學校尤其要不折不扣嚴肅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10%的規(guī)定。即:“必須從學費收入中劃出10%的經費,適當提高勤工助學補助標準,加大對特殊困難學生的補助力度”。

  此外,教育部還要求各地、各高校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關于教育收費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高等學校收費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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