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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饒官司難了 饒穎又播錄音并稱將繼續(xù)求助法律

2004年07月16日 21:18

  中新網(wǎng)北京七月十六日電(紀蓓)七月十六日下午,轟動一時的“饒穎訴趙忠祥案”原告方饒穎在律師皇甫大衛(wèi)和專欄作家廖燦的陪同下,于北京舉行媒體見面會;矢Υ笮l(wèi)就趙忠祥“指控”自己投遞“密信”和“敲詐”等問題正式發(fā)表意見。

  身穿碎花長裙的饒穎出現(xiàn)在眾家媒體面前,五月剃的光頭已長出新發(fā),卻難掩其中暗生的絲絲白發(fā)。饒穎向媒體播放了她和趙忠祥的一段電話錄音:“當初我說要娶你,不娶你不行,現(xiàn)在不要娶你了,哪里錯了?犯什么法了?”,“你愿意嫁給我?你就乖乖等吧!”饒穎還稱,趙忠祥有病態(tài)心理,“成天都在騙人”。

  在此之后,饒穎還拿出她和趙忠祥唯一的合影,一張一九九八年在人民大會堂拍的照片。同時,饒穎出示了趙忠祥送給她的一副自畫的雙魚嬉戲水墨畫,但沒有任何落款。對于某些記者提出的出示錄音磁帶鑒定結(jié)果的要求,饒穎稱,磁帶暫時無法作鑒定,因為立案后,證據(jù)只有在法庭提出指證后才能由司法機關(guān)送去做鑒定。

  陪同饒穎出現(xiàn)在現(xiàn)場的專欄作家廖燦在見面會上所散發(fā)的材料中稱,針對趙忠祥將指控皇甫律師和一記者代人敲詐之事,皇甫律師將正式維權(quán)提起訴訟。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七月九日對此案管轄異議作出了終審裁定:撤銷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的民事裁定書,發(fā)回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重審。對此,皇甫律師表示,他將會向海淀人民法院詳細闡述二00三年以及今年訴訟該案件的事實和理由,爭取得到法院對案件的實體審理。同時,他們將會于二十日在海淀人民法院舉出更多真實證據(jù)。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案為由起訴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趙忠祥賠償其經(jīng)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共計一萬元人民幣,趙忠祥提出管轄異議。五月十三日,豐臺法院對作出裁定:欠款糾紛案交由海淀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仍留在豐臺法院審理。趙忠祥對于駁回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提出了異議,并繼續(xù)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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